7月18日,《中山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信用管理。
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从本月开始,我市已经针对未经审批和存在安全风险的户外广告展开全面整治行动,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清除。
记者昨日走访城区和火炬开发区,并没有发现违规楼顶广告牌、大型楼面广告牌、墙面竖式广告牌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户外广告治理和巩卫创文工作,全市各镇区的执法分局先后开展了广告招牌全面摸底排查及整治。
《办法》的出台让户外广告设置有了明确的指引,确定了全市户外广告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地点、规格、形式、时间和期限等;规划区以外不能设置户外广告等。《办法》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主要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审批。
据介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目前已建立了电子信息系统,对审批通过的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信息,在市政务信息系统或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录入和公布,方便市民查询和监督;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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