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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指南》,旨在帮助企业防范广告宣传领域的法律风险,减少投诉举报。指南梳理了广告宣传环节的九个高频问题,并提供了合规提示。
2、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指南要点进行自查合规,避免因宣传不当引发消费纠纷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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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楚雄州市场监管消息,为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广告宣传领域的法律风险,从源头减少投诉举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近日编撰并发布了《涉企高频投诉举报问题“避坑”指南》,其中针对广告宣传环节的高频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合规提示。
该指南由市场监管部门基于日常监管中梳理的高频投诉举报问题编撰而成,旨在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处置要点与合规指引。指南聚焦的广告宣传相关问题主要涵盖以下九个方面:
一、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二、普通商品广告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
三、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宣传。
四、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考试通过率等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五、房地产(881153)广告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
六、虚假标注商品价格、虚构原价进行促销。
七、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八、广告数据、统计资料等引证内容未标明出处。
九、互联网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字样,影响消费(883434)者辨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广告宣传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照指南要点进行自查合规,避免因宣传不当引发消费(883434)纠纷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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